QQ 群探讨主题:论辩中的“类比归谬”术
【辩手九段(管理员) 19:29:10】
跟大家分享一个有趣的论辩故事——
据《列子·说符》载:齐国有个姓田的大臣,他拥有良田千顷,房屋百间,食客数千人。一天,他在家里的大庭院里举行隆重的祭祖典礼。
客人们纷纷献送各种礼物。有位客人送上一条罕见的大鱼和一只珍奇的大雁。田大人高兴地感叹道:“苍天对我们人类可真是太优待了啊,不但命令土地生长五谷供我们食用,还命令世界出产这些大鱼、大雁供我们尝鲜!啊,苍天多么仁慈和伟大啊!”客人们齐声喝彩。
有个年方十二岁的鲍家孩童也来赴宴,他起身施礼,从容反驳道:“请问田大人,蚊子叮人吸血,吃得津津有味;虎狼撕咬人肉,也吃得津津有味,难道这也是苍天有意为它们享用美味而安排的吗?按照您的逻辑,苍天生出我们这些人类,原来都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,供给虎狼吃肉的啊!”
田大人听后,非但不生气,反而满面笑容地走下主桌向鲍家孩童敬酒,说:“想不到我家食客门下有如此聪明过人的孩子,真是了不起!”
大家看,在宴席上,田大人提出了“苍天生出粮食、大鱼、大雁就是专供人类享用”的观点,鲍家孩童据此观点进行反向类比推理,由此及彼,得出了“苍天生出人类也是为了供给蚊子吸血、虎狼享用”的谬论,不仅巧妙驳倒了田大人的谬论,还获得了田大人的由衷赞赏,真是“英雄出少年”,让人佩服。
在论辩中,当对方的观点存在谬误时,我方可以以此观点为前提,仿照其逻辑进行类比推理,得出一个新的荒谬观点,由此及彼,给对方迎头痛击,令其无可置辩,从而获取最终的胜利,这就是“类比归谬”术。
今天就探讨论辩中的“类比归谬”术,请各位论辩高手踊跃发言!
【我爱论辩 19:46:13】
楼主这则论辩故事很精彩,我也来讲一个发生在外国的精彩论辩故事——
在美国废奴运动时期,废奴主义者菲利普斯到各地巡回演讲。
一次,一个来自反废奴势力强大的肯塔基州的牧师问:“你要解放奴隶,是吗?”菲利普斯回答:“是的,我要求解放奴隶。”
牧师问:“那么,你为什么只在北方宣传?干嘛不敢去肯塔基州试试?”
菲利普斯反问道:“你是牧师,对吗?”牧师回答:“是的,我是牧师,先生。”
菲利普斯问:“你正设法从地狱中拯救鬼魂,是吗?”牧师回答:“当然,那是我的责任。”
菲利普斯接着问:“那么,你为什么不到地狱去?”牧师张口结舌,灰溜溜地离开了。
【须江之巅 20:03:10】
厉害!牧师有意刁难菲利普斯,提出了“宣传废奴,就要到反废奴势力强大的地方去”的观点,菲利普斯没有被难住,而是通过层层设问,根据牧师的观点及逻辑,巧妙地进行类比推理,由此及彼,得出了“身为牧师,要去地狱拯救鬼魂”的谬论,让牧师张口结舌、无力反驳,只能灰溜溜地离开了。
前几天我看到一个小笑话,其中也运用了“类比归谬”术——
女郎:车夫,我到火车站。
司机:你怎么叫我车夫?
女郎:那些赶马的叫马夫,你是开车的不叫车夫叫什么?
司机:照你这么说,如果我是记账或是打仗的,你不就要叫我丈夫了吗?
女郎顿时无语。
【三寸不烂之舌 20:19:11】
不错,不错!在坐出租车时,女郎极不礼貌地称呼司机为“车夫”,并运用“赶马的叫马夫,开车的叫车夫”这样机械类比的方式为自己辩护,司机根据女郎的观点及逻辑,巧妙地进行类比推理,由此及彼,得出了“如果是记账或是打仗的,要叫丈夫”的谬论,让不讲礼貌的女郎哑口无言,得到了应有的教训。
【小荷尖尖角 20:37:16】
上面这些故事精彩,分析得也很到位,受益匪浅!在某电影拍摄现场,导演与一位演员之间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——
导演:“快开始了,怎么还不做准备?”
演员:“拍醉酒场面,不给来点真酒,我们不能进入角色。”
导演:“不喝酒就拍不了醉酒场面吗?”
演员:“当然。”
导演:“那下一场拍服毒镜头怎么办? 那你岂不是真的要服毒了?”
导演话音刚落,演员马上乖乖地去做准备了。
大家看,在拍摄现场,演员吃吃不去做准备,还提出了“要演醉酒镜头的角色,就要喝点真酒”的无理要求为自己辩解,导演根据其观点和逻辑,巧妙地进行类比推理,由此及彼,得出了“要演服毒镜头的角色,就要真的服毒”的谬论,让演员无可置辩,乖乖改正了自己的错误。
【辩手九段(管理员) 20:46:18】
朋友们,“类比归谬”反驳术不但具有不可辩驳的逻辑力量,而且会使论辩更加形象生动、诙谐幽默。在论辩中,我方只要抓住对方观点中的谬误之处,援引性质、特点相同或相近的事物,进行类比推理,层层递进,进而推导出一个对己方有利、对对方不利的论断,由此及彼,反衬出对方观点的荒谬,拨云见日、澄清事理,就可以凯歌高奏、获取胜利。
【初涉辩坛 20:58:09】
顶!如此看来,“类比归谬”术真是威力惊人。
收藏聊天记录并认真学习、揣摩、实践,争取早日成长为论辩高手!
管理员和诸位高手辛苦了!期待下次群聊!
(编辑 王雅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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