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播音、主持中使用标准普通话的几个误区 在广播、电影、电视宣传中要使用标准的普通话,早在1955年2月6日,国务院总理周恩来签署的《国务院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》就以明确界定,经过四十年的推广应用,所取得的成绩是举世公认的。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,外来文化、港台文艺大量涌入我国的文化市场,以及在某些经济利益的驱动下,坚持用标准普通话播音的原则似忽动摇了。在现实的广播电视播音、主持实践中不规范的或根本不使用普通话的现象时有发生,这就不能不引起人们的关注和忧虑。我局主办的《视听纵横》连续刊登了有识之士高屋建瓴的文章,提出了很多见地的观点和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。在众多专家、学者和播音专业工作者的启发下,自己也想化解一下积蓄已久的心中块儡,故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。 一、老生常谈仍有新意 在推广普通话方面,广播电视播音员、主持人的语言被誉为公允的“老师”和“裁判”,好多在校学生遇到发音疑惑的时候,都爱用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播音员的发音做对照,有成就、有修养的播音、主持人也受人们尊敬和爱戴,而且往往不受岁月和年龄的局限,这因为他们的工作代表着一个民族的声音和尊严。正如原广播电影电视部部长孙家正讲的“在人们的心目中,广播电台、电视台播音员、主持人的语言是标准语言,许多争论不休的读音问题,在实践上往往统一于播音员、主持人。播音员和主持人在受众当中具有广泛的权威性。”(见《广播影视语言要标准化规范化》一书)。 另外,使用标准普通话及文字也是一个民族现代化、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,它能促进全民族团结和统一,也能增近国与国间经济、军事和文化的交流,这是因为语言和文字在交流中直接性、直性观特点决定的,是其它手段都不能代替的。 对此问题,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、原国家教委、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部于1987年4月、1994年10月相继出台“关于广播、电影、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”等规定,广播电影电视部门、文化教育部门的领导、播音、影视界的前辈们也发表了许多权威性的文章或演说,可见要求广播电视播音员、节目主持人正确使用标准普通话的原则是毋庸置疑的。这样做正是党的“喉舌”作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具体应用,其现实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。二、广播电视播音、主持中常遇到的几种误区 进入八十年代后,广播电视得到了较快的发展,播音、主持的新秀如雨后春笋般地成长起来,在发展过程中和一切新事物一样,都有其两重性,一方面是他们朝气蓬勃,乐于接触新事物,具有无限的生机活力;另一方面他们初出茅庐,缺少系统的专业训练,实践功力亦显不足。这种情况存在于播音实践中,就出现一些不应有的误区,其主要的表现形式有: 误区之一,把戏曲独白当成普通话说。个别播音员在广告、天气预报、短消息等节目的播出中,模仿京剧快板独白式的语调,特别是将每句话的最后一字发音拖得又长又轻,给人一种轻飘随便的感觉。 误区之二,把怪僻的发音习惯当成个性发挥。汉语的发音讲究“平、仄”,讲究“抑、扬、顿、挫”,讲究“情理交融”。但我们有些播音、主持人往往用一种韵调通到底,缺少应有韵味和情感,而这些同志又感觉良好,认为是“个性”风格的体现。 误区之三,不合时宜的大侃“方言、乡音”。在重大电视直播活动或盛大晚会、联欢会类活动中,不少主持人为调节气氛大侃“方言、乡音”,就连全国一些著名主持人也乐此不彼,其效果事与愿违,主持人为此而失分的不少。 误区之四,把模仿港、台腔当成“时髦”。一时间港台风吹遍大陆,甚至连北京地区一些播音员也舍本求末,说起港、台话,尤其在非常正统的广播电视节目中出现这种情况,实在叫讲惯、听惯普通话的人难为情、不习惯,而个别播音、主持人却津津乐道。 误区之五,在节目主持中随意拿外语“拉郎配”。有些主持人不是为了内容的需要,而适当的插入外语,而是纯粹用外语当“噱头”,给人一种生搬硬套的感觉。 误区之六,认为读错字、白字无伤大雅。当前的广播电视播音中读错字、白字的现象已不属个别,特别是在广告节目中错别字高频率的出现,大有以讹传讹之势。而在同一个频道,同一个节目中,甚至一个错别字反复出现。三、走出误区并非“难于上青天” 以上列举的六个“误区”,是一个广播电视的“门外汉”所做的观察,如何走出误区,同样以一个“门外汉”的感悟进行分析。解决以上“误区”主要在事业心和责任感上下工夫,这方面在我局《视听纵横》第四、第六期中有很好的阐述,亦不再重复。在这里试从反向思维的角度,谈谈如何走出“误区”。 走出误区一。能否设想在京剧独白中不用快板形式说,而是用正常的播音方式说,那你欣赏的情趣非被破坏不可,就达不到艺术享受的目的。以此及彼,在广播中用了京剧中的“西皮快板”式的说白,其效果就可想而知了。 走出误区二。应该明白怪僻不等于个性,个性与共性相联,而怪僻与共性无关。广播电视播音、主持风格的共性就是标准的普通话,以及基本的发音规律和技巧,而个性则是在这个基础上灵活机智的发挥。如播音、主持人在风格上是清脆、甜润,还是庄重、淳朴;是热情奔放,还是沉稳含蓄。这就是播音、主持人的个性,也就是说凭其个性,你才能区别水均益与方宏进之不同;敬一丹与刘纯燕之区别。而怪僻永远是播音、主持艺术中的病态,与个性风格是风马牛不相及的。 走出误区三。在欢快、娱悦的文艺活动中巧妙运用“方言、乡音”,确实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但是,这种“方言、乡音”只能作文艺节目中的语言铺垫和补充,而在正常广播电视播音、主持中把“方言、乡音”作为普通话来讲是很不严肃的。 走出误区四。随着改革开放而解冻的文艺禁锢,使大量的港、台文艺作品融入内地,港、台文艺界、影视界带有喃喃的闽南腔或潮洲调,给人一种新鲜、神秘的感觉,再加上一些经济利益的驱使,就使个别播音员、主持人爱屋及乌,将港、台腔代替普通话来讲。其实,港、台的播音员、主持人也未必认为自己的口语是正宗的国语,他们何尝不想把普通话讲得标准些,只是因为传统的方言习惯局限,形成现在的语言现象,他们使用的不规范“普通话”也是不得已而为之。如此说来,我们丢弃自己的正宗,而去学别人的弊病,不是邯郸学步了吗。 走出误区五。为了内容的需要,在汉语节目中插入些外语是在情理之中的。但是,有些节目的情节非常适用汉语播出,而我们的播音、主持人却生硬地插入外语,让不懂外语的受众戏喊“鬼子来了”!其效果是画蛇添足,弄巧成拙。 走出误区六。纠正错别字、消灭错别字似乎是文化界一个共同的、永恒的“工程”,而在广播电视播音、主持中尤为突出。假设:一个教授在课堂上讲三个错字,影响面只有几十人,而一位播音员、主持人在一次节目中讲错一个字,其影响面何止千千万万人。由此说来,我们在工作中如任其错别字、白字在我们的电波和荧屏上存在下去,不也是误人子弟吗。 说了这些话,只是为了使我们的广播电视播音、主持更加规范、更加绚丽多彩。当然,文中的观点和分析方法也只是一家之言,恳切大家给予批评斧正。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