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>修改之我见 (征求意见稿,来源:中国教育报 ) 一、爱国守法。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《教师法》等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。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、政策的言行。 二、敬业奉献。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志存高远,对工作高度负责,勤勤恳恳,兢兢业业,甘为人梯,乐于奉献。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认真辅导学生。不对工作敷衍塞责。 三、热爱学生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。对学生严慈相济,做学生的良师益友。保护学生安全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、主动、健康发展。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。 四、教书育人。实施素质教育,遵循教育规律,勇于探索创新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。培养学生良好品德,塑造学生健全人格,启发学生创新精神。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 五、为人师表。知荣明耻,严于律己,以身作则。衣着整洁得体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。谦虚谨慎,团结协作。平等对待学生家长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。廉洁奉公,自觉抵制有偿家教,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。 六、终身学习。树立终身学习理念,遵守教师培训制度,不断学习,与时俱进,自觉更新教育观念,完善知识结构,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。 (责任编辑:安世者) 本人以为: 一:何谓“严慈相济”?“尊重学生人格,平等、公正对待学生”、“不讽刺、挖苦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”是“慈”的含义,那么“严”的含义作何解释?仍是严格以分数高低来评价我们学生与教师吗?!极错!教育有失败处,那么这应是中国教育失败的根源! 二:“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,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。”那么,高考如何改革?录取大学生以何为标准?这些是否同时修改?不然,单方面修改是徒劳的。 三:“廉洁奉公”、“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”非常支持!然,当今教师还是一贫如洗,无权无利,何贪之有?污从何来?只是那些“千万”的官们确实该规范规范! 四: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需修改,然,怎么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与工作待遇?怎么实现教师是天底下最光荣的职业?怎么让教师成为最受人民尊重的职业?尤其是怎么实现“再苦也不苦教育,再穷也不穷学生”的诺言?农村学校怎么去实现教育现代化?等等一系列问题怎么去改?是否也该去着手改改? 五:和谐社会背景下怎么能创造和谐教育?是否值得教育部等方面的官员们深思深思... 六:“保护学生安全”我们教师以何来保护?我们农村中小学学生生病时学校无校医;学生〈包括教师〉遭歹徒袭击、绑架等时学校无保安;学校建房时,即便是工程老板建造豆腐子渣工程,我们教师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而无权干涉,因为学校建房款是拨给政府的,签定建房合同是跟政府官员甚至是主要官员签,从不允许学校人员参加,因此,他怎么建造就怎么建造,你说也是白说,他们不会给你面子的。由此看来,若加此一条,岂不是当学生在以上安全方面出了问题时,今后我们教师就“罪责难逃”了吗?! 七:什么规范?怎么高校教师就不用规范了吗?! (责任编辑:admin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