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朗诵是把文学作品内容清晰、感情丰富地表达出来的一种语言艺术活动。它以文艺性为其特征,可辅以适当的表情动作,为观众和听众进行引人入胜的表演。语言表达具有渲染、夸张的特点。”(《广播电视简明辞典》)比如诵读诗歌或散文,通过调整音调的高低、音量的大小、声音的强弱、速度的快慢,有对比、有起伏、有变化,使整个朗诵犹如一曲优美的乐章,从而把作品的感情准确甚至更鲜明可感地表达出来。
朗诵是一项对文学作品进行再创作的艺术活动。它使书面的文学作品成为有声语言的表演艺术品,供受众欣赏。因此它具有表演性,具有明确的演出目的。而朗读只是一般的有声语言活动,其目的是为了自己或他人学习或了解一些文章,不存在表演成分。 (责任编辑:风格d) |